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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語稱足袋『たび』=裝腳的袋子=襪子。由於早期的襪子是由皮革製成,所以足袋也代表了鞋子之意。另一種說法足袋是指分趾鞋襪,或稱二趾鞋襪,是腳拇指與其餘四趾分開的鞋子和襪子。由於這種鞋款捉地力強且耐穿不易損壞,非常適合農夫、工人使用,1895-1945日治時期,人們勞動時很常穿的鞋款。民國34年台灣光復後,牛頭牌老創辦人王金樹先生,買下日本人的製鞋設備,開始生產第一雙牛頭牌足袋。至今這雙類似忍者所穿的足袋外盒與包裝袋上還印著『中日技術合作製造』。牛頭牌公司現今依然生產這型鞋款,據百貨行老闆轉訴,非常受日本觀光客喜愛,大都因典藏回憶而買回日本收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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